生命大數據
第 01 部分。
你獲得的愛,取決於你感受愛的能力。
你自身的能量越高,你感受愛的能力就越強。
越是不缺愛的人,越是有愛的人,越是能量高的人,越能獲得愛、感受愛,也越能給出愛。
比如,我是一個豐盈完滿圓融的人,我本身就是愛,我的內在力量不依托外界的能量補給。
我有愛,也能給出愛。
我愛你,和你沒關係,我在愛你的過程中就感受到愛了,不需要你愛我,也不期待你的愛,你即使給一點點愛,我都能感受到。
這就是為什麼說,愛一個人很難。
因為去愛一個人是需要很高的能量的,一般人給不出。而絕大多數人談論的愛,都要求回報和反饋,那只能說是一種交換了。
能量,就是包括你的心理、認知、思維、情緒在內的所有內在和外在力量的總和。
反之,你能量越低,即使周圍的人都在關心你、幫助你,你可能依然感受不到愛。
比如,孩子的能量比較低,父母在關心他、愛他,但很多孩子卻感受不到,認為那是父母應該做的。
那些缺愛的人,給出的愛本身帶有付出感匱乏感。
因為缺,所以在乎,給出一點點愛都很在意,就更容易去榨取和要求對方。
別人給得再多都無法填滿愛的漏洞,愛的需求不被滿足,就會陷入撕扯爭吵中,消耗兩個人彼此的愛。
事實上,對方也不是永無止境提供愛的永動機,無法滿足你一直被愛的渴求。
更何況,很多時候對方也有他自己的人生課題,也是敏感多疑、瞻前顧後,同樣也不知道如何愛你。
第 02 部分
能量低的一個表現是,你不相信自己值得被愛,就會反复去證明對方愛不愛我,也總有辦法證明自己不被愛。
“他真的會一直愛我嗎,我們真的會永遠好下去嗎?”
“我有一天變老了、醜了,他還會愛我嗎?”
“他是愛我的身體,還是愛我呢?
“她是愛我的錢,還是愛我的人?”
“他是想和我做愛,還是想做飯?”
在感情裡,有的人很缺乏安全感,總擔心自己會被拋棄。
你的內在會有一個信念:愛是不安全的。
於是,一旦另一半有任何你覺得異常的行為,比如他沒有很及時的回復自己的消息,或是對自己冷淡了一些,也可能伴侶的周邊有一些異性,你都會產生“擴大化思維”,懷疑伴侶背叛了自己。
這類人,往往缺乏對自我價值的肯定。
如果一個人內在足夠相信自己的價值,就會覺得自己會被對方篤定選擇。
而因為她們懷疑自身是不是足夠好,不相信自己的價值,就會總覺得對方可能會拋棄自己。
經常無理由地懷疑另一半會出軌,真正懷疑的並不是伴侶,而是在否定自我的價值,內在不相信自己值得被愛。
你假設自己不被愛,你就是原告,會去尋找對方不愛你的證據,起訴對方不愛你。
懷疑一旦產生,即罪名成立。
一切的“相信”,都歸於人對自己的相信,一切的“懷疑”,都歸於人的自我懷疑。
愛,不需要自我證明,也不能讓別人來證明,只能自己去感知,提升愛的感受能力。
願你一生努力,一生被愛,想要的都擁有,得不到的都釋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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